9月23日,市政協召開界別協商會議,圍繞“創新市域社會治理模式”議題開展協商座談。
會上,市委政法委負責人通報全市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建設情況。歐陽云等7名市政協委員分別從完善多元化解矛盾機制、推進“紅色物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市公安局、市交管局負責人就我市智慧警務、智慧交通出行建設等熱點問題現場進行了回應。
■ 完善多元化解矛盾機制
推進我市市域治理現代化
市政協委員、洪山區審計局負責人 歐陽云
市域是矛盾風險的易發地,也是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前線指揮部。建議:
堅持黨建統領,提高源頭防范重大社會矛盾風險能力。突出工作重點,樹立“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工作理念,堅持以“三重三保”為工作牽引,列出工作清單,推動工作落實。要突出早防,強化預測預警預防,力爭把風險化解在源頭,不讓小風險演化為大風險,不讓個別風險演化為綜合風險,防止局部風險蔓延為系統風險。
堅持改革創新,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平臺建設。建議根據實際情況在各區逐步推進設立“化解中心”,作為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的主要平臺和紐帶。在“化解中心”架構上,入駐勞動爭議、物業糾紛、醫療糾紛、交通事故等專業調解委員會,邀請法院設立速裁法庭,搭建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配合更緊密的三調聯動平臺。
依托黨建構建全覆蓋矛盾糾紛調解網絡。以黨建為引領,依托五級黨組織架構,在各區建立區級“化解中心”(依托黨建大聯盟)—街道調委會(依托街道大工委)—社區調委會(依托社區大黨委)—調解服務驛站(依托小區黨支部、總支)—信息員隊伍(依托樓棟黨小組)”五級人民調解組織,并明確五級調解組織職責,做到“哪里有黨組織,哪里就有人民調解組織”。
創新專業精準處置機制與平臺。建議創新中國(湖北)自貿區糾紛調解工作機制,引入律師建立中國(湖北)自貿區商事調解中心,為推動武漢商事糾紛化解工作和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多作貢獻。
強化防控措施,突出分類分級多元化解實效。構建信息收集研判處置體系,做好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化解。做好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就地解決。
做好專業精準處置,建設高水平糾紛調解隊伍。完善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名冊制度,積極推動重要類型糾紛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重視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陪審員、專家學者、律師、仲裁員等具備條件的個人擔任特邀調解員。
加強宣傳推廣,營造多元化矛盾化解良好生態。一方面利用普法宣傳陣地,面向執法對象和服務對象開展《武漢市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條例》“四進”活動,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互聯網+”傳播快,推動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將人民調解作為解決紛爭的首選。
■ 建立完善商事案件調解機制
民革江漢區工委會副主委、湖北觀筑律師事務所主任 何新權
2019年9月1日實施的《武漢市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條例》,使武漢成為全國省會城市中首個就多元化解糾紛工作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城市。建議:
提升商事案件調解的組織化水平??煽紤]成立“武漢商事矛盾調處化解中心”,以政府為主導,協調人民法院、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從高校法學院、商事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行業協會、商會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調解員,負責對企業的商事案件進行調解。該中心不同于現有的“武漢商事仲裁調解中心”等商事調解組織,而應具備集成式社會治理、化解矛盾的功能。
未來在武漢設立“武漢商事矛盾調處化解中心”,可受理來自全球的商事案件調解,形成立足武漢、輻射全國、面向全球的局面,助力武漢企業國際化發展的同時,也可彰顯武漢商事案件調解的國際影響力。
實現商事案件調解的全程化覆蓋。目前訴訟、仲裁階段雖有調解程序存在,但受限于機構人手少工作多,承辦人工作能力等問題,效果不佳。商事案件的調解工作既要抓前端,也不能忽略末端,不僅要促成調解,還應當重視各方履行調解書的促成,以及在執行程序中的跟蹤調解,實現商事案件調解的全程化覆蓋。
加強商事案件調解的專業化程度。在調解員的組成與培訓上,不僅要聘請法律專業人士擔任,還需對來自行業協會、商會、政府部門的調解員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復合型人才的要求做好調解員的遴選和培訓工作。
推動商事案件調解的數字化應用。隨著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的飛速發展,商事案件調解要側重對數字化的投入,可考慮建設“武漢商事調解云平臺”,實現電子送達、在線申請司法確認、在線調解、智能化案件預判等功能。
■ 探索建立建設工程爭議評審機制
助力化解重大工程項目建設領域矛盾風險
市政協委員、民革市委秘書長兼調研室主任 孫凱
建議引入爭議評審機制:
充分認識爭議評審機制在解決建設工程糾紛中的優勢,探索形成調解、爭議評審、仲裁、訴訟解決機制的相互補充的制度。我市可參考借鑒山東省造價協會起草的《建設工程造價爭議評審規范》升級版內容,在其他工程專業領域探索制訂爭議評審規范。為穩妥推進,可先行在政府主導的某項工程中率先推行,做好試點,逐步完善,并向全市穩步推廣。
統籌協調仲裁機構及法院,對爭議評審的結果及效力形成相應的認可機制,以及探索政府或國有企業在工程項目發生爭議時,政府或國有企業對專家評審結果接受的機制。在時機成熟時,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及前期研究的結果,適時出臺相應的地方政策法規,把爭議評審機制納入到有法可依的范疇。
爭議評審離不開行業專家,目前矛盾爭議較多集中在價款、質量、工期等環節。應培養、設立一批造價師、建造師、專業律師作為爭議評審專家,作好專家庫的組建工作,并形成相應的專家遴選及獎懲機制。
■ 充分發揮獨特優勢 構建我市矛盾糾紛調處
化解中心“二元化”發展路徑
市政協委員、湖北黃鶴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伙人 宮步坦
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是我市實施市域社會治理“創新攻堅年”行動的12項重點任務之一。建議:
充分發揮我市專業型社會組織的獨特優勢,積極構建我市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二元化”發展格局。在制度規范方面,盡快對參與我市多元解紛工作的專業型社會組織分類施策,規范管理。對組織章程、登記證書均載明提供免費服務或公益服務的專業型社會組織,在政府購買服務領域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公益性社會組織發展為接受法院、行政機關等單位委托(委派)調解的主力,同時對公益性社會組織應嚴格管理,不得再向當事人收取調解費或法律服務費用。對需要向當事人收取調解費或法律服務費用的專業型社會組織則在商事調解領域加大支持力度,引導收費性社會組織在涉企矛盾糾紛中發揮專業優勢和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作出更大貢獻。
在融合發展方面,鼓勵機制創新,切實發揮“二元結合”制度優勢。充分發揮專業型社會組織勇于創新、善于創新的獨特優勢,借助現有“互聯網+社會組織調解”平臺的專業優勢與品牌優勢,推動我市“12348”法律服務網與線上、線下聯動的社會組織調解平臺進行在線對接,鼓勵社會組織承接“12348”法律服務網的在線調解服務專區,用足用好遠程調解、異步調解、視頻調解等在線解紛手段;出臺鼓勵性政策,引導和推動社會組織主導型矛盾調處化解中心與行政主導型矛盾調處化解中心良性互動,密切配合、齊頭并進,全方位完善“二元結合”的解紛綜合機制,創新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踐的模式。
■ 推進“紅色物業”高質量發展
市政協委員、青山區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劉昱昊
自2017年以來,武漢市傾力打造“紅色物業”黨建服務品牌,不僅有效提升了社區物業服務水平,同時也為完善基層治理結構和改進企業黨建工作方法提供了實踐經驗。
建議:
加強黨建引領,推動物業行業紅色化。加強物業企業黨組織建設、增加發展黨員的名額,避免出現力量不足、“兩張皮”現象;建立健全“紅色物業”評價體系、標準,實現創新服務舉措、拓寬服務邊界、延伸服務內容,全覆蓋、全落實、全創新,惠及民生。
堅持同頻共振,進一步深化“三方聯動”。充分發揮街道和社區黨組織屬地管理責任,施行小區物業、社區負責人雙向交叉任職,強化共治意識,讓物業企業主動融入到城市發展和基層治理的大格局中;充分發揮“社區大黨委”作用,整合物業員工、下沉黨員、志愿者、業委會、社區力量,合理利用好這些資源,共同為群眾提供精準有效的服務;堅持和完善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企業“三位一體”服務機制,建立物業服務定期報告、社區大黨委定期協調等制度,探索物業、社區“雙網格”融合、在小區黨員中選聘“物業質量監督員”制度,切實凝聚基層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
堅持多措并舉,推動公益服務長效化。拓展紅色物業服務加強造血功能,除了增強居民契約意識,提高繳費率外,還可在通過業主大會或居民普遍認可的基礎上,清理開發各類公共空間、設施、場地等資源,將所得收益用于補貼物業費用的不足;對優秀的“紅色物業”企業在物業服務項目的招投標方面,培育支持優秀的“紅色物業”企業發展壯大;放大物業管理格局,引入“物業城市”服務理念,在街、區域的范疇上,集中保潔、疏通、秩序維護、大數據監控、城管輔助等統一管理服務,助力黨建引領“紅色物業”的高質量發展。
■ 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 助力常態化疫情防控
市政協委員、武漢大學國際法治研究院副院長、人權研究院副院長 馮潔菡
建議:
健全完善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全市志愿者的統籌管理機制。整合全市志愿者資源,根據志愿者所屬組織、所在區域、所具備的專業技能和所能提供的服務,以就近原則在志愿者組織、個人與基層社區間建立起對口機制。平時狀態下,專業的志愿者組織可以對社區志愿者進行專業培訓,社區可以為對口志愿者組織提供訓練活動場所。突發事件中社區與對口志愿者組織直接聯系,快速對接就近支援。
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定期專業培訓制度,接受培訓的對象可以包括社區志愿者、有培訓需求的對口聯系志愿者、下沉黨員、物業和社區工作人員和對口下沉單位工作人員,提供培訓的可以是具備專業技能和經驗的志愿者、社區居民、醫療衛生機構、職業院?;蛘咂渌軌蛱峁┫嚓P服務的企業和單位;加強對社區居民的宣傳,提高居民對志愿者的尊重,進而提高社區居民參與志愿服務的意愿。
完善落實保障激勵機制。貫徹落實《武漢市志愿服務條例》所賦予志愿者的各項權利和保障。完善落實保障機制,在市級層面為參與疫情防控志愿服務工作的志愿者購買保險,提供從事的志愿服務活動安全保障;建立和完善社區志愿服務記錄、考核評價等制度;為志愿者服務組織開展專業性訓練提供資金、場地、器材、耗材等各方面的支持,將其納入志愿者基金的支持范圍。
■ 提升超大城市治理能力
全面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
民革漢陽區工委會主委、漢陽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梁志順
建議進一步明確智慧城市建設方向,實現城市綜合治理的新一輪能力構建。具體措施包括:
統籌建設全市CIM基礎平臺,建立統一的地名地址標準和數據庫,疊加“一標多實”各類城市運行管理要素數據,實現地理數據資源有序關聯;加強“武漢云”作為城市級統一云服務平臺對于市、區兩級電子政務云的統籌支撐服務能力,統籌算力、存儲、網絡資源,支撐各類智能化應用;推動基層綜合治理主題數據庫建設,強化數據賦能作用,支撐基層應用;建立統一的物聯網、感知網一體化平臺,加強業務專網與市級電子政務外網的融合與數據共享。
基于市、區、街道三級基層綜合治理需求,構建新一輪“三級平臺、五級應用”的邏輯架構。市級重在抓總體、組架構、定標準,依靠兼容開放的框架,匯集數據、集成資源,賦能支撐基層的智慧應用;區級平臺重在連通上下、銜接左右,發揮系統樞紐和實戰平臺的作用;街道平臺依托垂直而下的網格化系統,形成基層綜合執法和聯勤聯動的新機制;強化智慧化網格應用平臺作為社會治理基本管理單元的實戰應用支撐,推動“高效處置N件事”;加強建設武漢市“微鄰里”平臺,進一步支持基層自治組織和單位、園區、樓宇等參與社會治理。
通過業務流程再造和管理創新推動基層治理形成合力。以街道網格化系統為依托,全面整合現有基層管理力量,完善網格劃分標準,實現基礎網格、疫情防控、警務網格、綜治網格“多格合一”,推進人口、衛生、政法、公安、城管等數據在基層融合應用,打造一支由公安、衛生應急、城管執法、網格管理、綜合治理、市場監管等力量參與、7×24小時響應的城市運行管理和應急處置隊伍。最終實現街道、社區各類信息系統歸集、隊伍整合、聯勤聯動,人員軌跡、事件狀態等一目了然,隊伍管理從臺賬管理到數據評估,切實為基層減負增能。
擴大社會綜合治理公眾參與的廣度與深度,真正建立起新一輪智慧城市與服務型數字政府的動態建設與優化機制。通過強化武漢市“微鄰里”的數據流程整合,同時整合“市長熱線”和各行政事業單位服務投訴熱線的數據與事件處理流程,一事一案一號精確閉環管理,形成全市統一的“民呼我應”事件處理流程。
硚口區政協委員、武漢捷誠智權知識產權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余浩
近年來,我市廣大民警充分發揮“陽光警務”和“智慧警務”優勢,服務助力我市市域社會治理、基層治理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形成了工作經驗。建議,繼續積極推進“陽光警務”和“智慧警務”行動,深化“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在社會治安防控、基層矛盾調解、社區糾紛化解、警務便民服務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強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進一步增強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革黨員、中國船舶集團第722研究所高級工程師 李立
近年來,我市在智慧交通出行建設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利用大數據分析調整車流通道規劃,提供實時公交位置查詢等,取得良好成效。建議,在東湖高新區智慧交通系統建設和在武漢經開區探索研發自動駕駛等新技術的基礎上,在其他城區積極推廣有關工作經驗,研究探索更加豐富的智慧交通應用場景,進一步改善城市交通擁堵、進一步優化公共交通出行、進一步增強智慧交通高效便捷的體驗感。
信息來源:長江日報